为全面有效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相关决议要求,我国正式向《公约》秘书处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四次国家信息通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三次两年更新报告》。
两份报告生动反映了我国“十三五”期间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行动以及取得的进展成效,展现了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中作出的积极贡献。报告内容包括国情及机构安排,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气候变化影响与适应,减缓政策和行动,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需求,气候变化研究和气候系统观测等信息,还包含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对气候变化基本情况。翻译院组织完成了该报告英语版的翻译工作。